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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常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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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組設定 (mod_28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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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一、青 年 申 請 資 格 為 何?
 
本計畫適用對象為年滿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待業青年 (不含日間部在學學生),但青年若已參加本署、分署及各直轄巿、 縣(市)政府依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基準辦理之職前訓練者,於結訓後180日內,不得參加本計畫。
 
 
 
二、青 年 參 訓 期 間 可 以 有 學 籍 或 是 打 工 嗎?
 
1.本計畫適用對象為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待業青年(夜間部學生可參與本計畫,但不含日間部 在學學生)。
2.參加本計畫指定訓練課程之青年,以失業者為限;其訓練期間 不得具勞工保險(不含訓字保)、就業保險身分,或為營利事業登 記負責人。
 
 
 
三、青 年 的 年 齡 如 何 計 算?
 
青年年齡是以其參加之課程開訓日為基準日 。
 
 
 
四、青 年 參 訓 需 要 先 行 付 費 嗎?

符合參訓資格的青年,且訓練費用在 10 萬元以下者,由勞動部 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直接將訓練費用撥付給訓練單位,青年無須繳費。
 


五、參訓後10萬元額度沒有用完,是否可再申請參訓或因故離、退訓, 是否得再申請參加?
 
符合本計畫參訓資格之青年,其訓練補助額度最高為10萬元,惟為鼓勵青年珍惜訓練資源,每人以參訓一次為限。
 
 
 
六、參 加 本 計 畫 之 青 年,可 否 領 取 學 習 獎 勵 金 ?

青年參加本計畫指定訓練課程,且訓練時數符合學習獎勵金規定者,得領取學習獎勵金。
 
 
 
七、學 習 獎 勵 金 的 領 取 資 格?
 
1. 獎勵對象為 15歲至 29歲,參加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指定訓練課程之本國籍失業青年。
2. 上開規定課程, 每月訓練總時數需達 100小時以上 ,且訓練期間應至少 30日 。
3. 依法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,不得領取學習獎勵金。
 

常見問題

一、青 年 申 請 資 格 為 何?
 
本計畫適用對象為年滿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待業青年 (不含日間部在學學生),但青年若已參加本署、分署及各直轄巿、 縣(市)政府依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基準辦理之職前訓練者,於結訓後180日內,不得參加本計畫。
 
 
 
二、青 年 參 訓 期 間 可 以 有 學 籍 或 是 打 工 嗎?
 
1.本計畫適用對象為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待業青年(夜間部學生可參與本計畫,但不含日間部 在學學生)。
2.參加本計畫指定訓練課程之青年,以失業者為限;其訓練期間 不得具勞工保險(不含訓字保)、就業保險身分,或為營利事業登 記負責人。
 
 
 
三、青 年 的 年 齡 如 何 計 算?
 
青年年齡是以其參加之課程開訓日為基準日 。
 
 
 
四、青 年 參 訓 需 要 先 行 付 費 嗎?

符合參訓資格的青年,且訓練費用在 10 萬元以下者,由勞動部 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直接將訓練費用撥付給訓練單位,青年無須繳費。
 


五、參訓後10萬元額度沒有用完,是否可再申請參訓或因故離、退訓, 是否得再申請參加?
 
符合本計畫參訓資格之青年,其訓練補助額度最高為10萬元,惟為鼓勵青年珍惜訓練資源,每人以參訓一次為限。
 
 
 
六、參 加 本 計 畫 之 青 年,可 否 領 取 學 習 獎 勵 金 ?

青年參加本計畫指定訓練課程,且訓練時數符合學習獎勵金規定者,得領取學習獎勵金。
 
 
 
七、學 習 獎 勵 金 的 領 取 資 格?
 
1. 獎勵對象為 15歲至 29歲,參加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指定訓練課程之本國籍失業青年。
2. 上開規定課程, 每月訓練總時數需達 100小時以上 ,且訓練期間應至少 30日 。
3. 依法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,不得領取學習獎勵金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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